問題詳情

27.逾期兩個月以上之交易(繳息)紀錄、存證信函、催收紀錄、票據信用資料、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資料等,均可為提出假扣押聲請時之釋明證據,聲請時應視個案情況予以釋明。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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