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i Jia Hu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地主港→開放民營(B)作業港→港務主管機關自營
【用戶】蔡小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臺北港為配合港埠民營化政策,增進港埠競爭能力,將採「地主港」之經營方式,除執行航政、港務管理事項及興建外廓防波堤、航道等重大基礎設施,由政府投資興建外,其餘各項港埠營運設施及業務等,臺北港將採BOT或約定興建方式,開放由公私事業機構投資興建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