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綠】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應設置專責單位,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前項專責單位之設置與人員之遴聘、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今年必上】評論
教育部最新修訂公佈之《特殊教育法》第14條中明文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所設置之專責單位,可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教相關人員。下列哪一類人員不包括在此規定範圍之內?(A)特殊教育教師 (B)教師助理員 (C)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D)特教生輔導員教甄n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n教甄◆身心障礙組- 102 年 - 桃園縣102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特殊教育)試題卷#15976n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