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ny Wang】評論
同時學習原則或稱完整學習原則,是指在每一次教學活動中,施教者應促使受教者同時學習多項事物。美國教育學家克伯屈(W. H. Kilpatrick)認為,受教者在同一學習活動中,所學到的事物包括主學習、副學習、輔學習三類。主學習是教學所要直接達到的目標,副學習是與主學習息息相關的週邊學習內容,是用以擴展學生學習經驗的一些思想或概念,而輔學習(或稱附學習)則通常是學習過程中所培養的態度、價值、理想與感情等。以國文教學單元「六國論」為例,主學習是引導受教者理解此篇古文辭彙與意義等,副學習則是引導受教者認識戰國七雄的歷史,而輔學習則是引導學生體認團結的重要性等。當然,同時學習原則我們也可以引申到同時學習認知、技能、情意三領域的教學目標。參考來源: http://tw.myblog.yahoo.com/h2738054m/article?mid=82
【謝碧珍】評論
感謝你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