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 Yu Hsu】評論
第3條離島、偏鄉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設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幼兒教保服務:一、村(里)內未設有公、私立幼兒園,且因地理條件限制,難以覓得符 合幼兒園設立要件之場地及教保服務人員。二、村(里)內已設有公、私立幼兒園者,因地理條件限制,幼兒難以至 該幼兒園接受教保服務。為提供原住民族幼兒學習其族語、歷史、文化機會及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得設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A),提供幼兒教保服務;其招收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及二親等內任一直系血親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合計應達招收幼兒總人數百分之八十以上(B)。第21條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服務人員,除主任得由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兼任外,應置專任之教師、教保員、助...
【Lyla】評論
為了提供學習族語、文化及歷史之必要,經主管機關會同核准後,可以由有原住民族語認證且高中學歷以上者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