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榜】評論
可參考民法1138條與1139條,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所以有兒子繼承時,輪不到孫子
【路瑟•卡萊文】評論
感謝解答,可能是我想太多了……我一直覺得民法1138是解決‘’何人有繼承權‘’的問題,而1139是在說“有繼承權的人何人可以繼承‘’的爭議
【我要上榜】評論
1138條套在這題,有繼承權的人是甲的配偶跟直系卑親屬,但題目沒有提到甲的配偶,所以繼承人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而再依1139條規定,第一順位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而題目的卑親屬有兒子跟孫子,所以就以親等較近的兒子為繼承人。希望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