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EP ON】評論
修法嚕 連問題都需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四條最低生活費,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並於新年度計算出之數額較現行最低生活費變動達百分之五以上時調整之。直轄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Lance Yeh】評論
最低生活費,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60%定之
【Amoon】評論
1F的解答有小錯誤喔~應該是: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