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下列那一項不是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之事項?
(A)現金、財務之盤查及應收、應付、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B)損益計算、資金運用及盈虧撥補情形
(C)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
(D)各項計畫實施進度及收支預算執行及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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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評論

第 65 條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C)二 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D)三 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四 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A)五 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