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幾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有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5 日
(B)6 日
(C)7 日
(D)8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4328
統計:A(85),B(4),C(4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尤睿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施放第二項以外之專業爆竹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時間、地點、種類、數量、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施放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但施放數量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以下者,得免報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