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A 國籍夫甲與中華民國籍妻乙定居在台中,嗣因感情不睦,乙離家不歸,甲至我台中地院提起訴訟,主張依 A 國之法律,得強制 乙履行同居義務,台中地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因身分行為為屬人法,故為夫之本國法,即 A 國法
(B)因反致之緣故,故需視 A 國國際私法之規定而定
(C)因 A 國法有違我國公序良俗,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D)因乙是中華民國妻,並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故適用中華民國法 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B(1),C(1),D(8),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