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者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A) 噪音作業
(B) 游離輻射作業
(C) 異常氣壓作業重體力作業
(D) 重體力作業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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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andyjia3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下列作業: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用戶】candyjia33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下列作業: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用戶】Revised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28 條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用戶】Revised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 2 條本標準所定重體力勞動作業,指下列作業:一、以人力搬運或揹負重量在四十公斤以上物體之作業。二、以站立姿勢從事伐木作業。三、以手工具或動力手工具從事鑽岩、挖掘等作業。四、坑內人力搬運作業。五、從事薄板壓延加工,其重量在二十公斤以上之人力搬運作業及壓延後 之人力剝離作業。六、以四點五公斤以上之鎚及動力手工具從事敲擊等作業。七、站立以鏟或其他器皿裝盛五公斤以上物體做投入與出料或類似之作業 。八、站立以金屬棒從事熔融金屬熔液之攪拌、除渣作業。九、站立以壓床或氣鎚等從事十公斤以上物體之鍛造加工作業,且鍛造物 必須以人力固定搬運者。十、鑄造時雙人以器皿裝盛熔液其總重量在八十公斤以上或單人搯金屬熔 液之澆鑄作業。十一、以人力拌合混凝土之作業。十二、以人工拉力達四十公斤以上之纜索拉線作業。十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