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關於追訴權時效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追訴權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B)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
(C)追訴權之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
(D)犯最重本刑為 1 年以上 3 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訴權時效為 7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1067
統計:A(512),B(1180),C(1614),D(5889),E(0)

用户評論

RaeWu】評論

80條追訴權沒有修喔,只有修84條,但時間上沒有變動,~~~

骨頭】評論

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30年;行刑權40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20年;行刑權30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權10年;行刑權15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追訴權5年;行刑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