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至多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A)3年
(B)5年
(C) 10 年
(D)無限制
(E)一律給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簡單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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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H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31 條4 第二項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為何一律給分?題目說明不夠詳細嗎?

【用戶】CH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31 條4 第二項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為何一律給分?題目說明不夠詳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