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有關消防法罰則規定之敘述,何者有誤?
(A) 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B) 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C)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管理權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4906
統計:A(13),B(21),C(133),D(363),E(0)
用户評論
【Grace】評論
請問C我的書本第罰則38條第一項是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那C答案金額是依具那個條款…tks
【鄭紹安】評論
新修法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或檢修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Kenny Tsai】評論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