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比較法係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及調整等程序,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以統計學的觀念來看,選取之比較標的就是用來推算勘估標的價格的樣本(sample)。依循這樣的推論,勘估標的價格應該是個區間,為什麼?這個價格區間的概念,對於正常價格的應用有何影響?(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5466
統計:A(1),B(236),C(4),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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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 第10條 (法官及法官助理之設置)智慧財產法院置法官、試署法官。司法院因應業務需要,得調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至智慧財產法院辦事,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程序之進行、爭點之整理、資料之蒐集、分析及裁判書之草擬等事項。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調智慧財產法院辦事期間,計入其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年資。智慧財產法院置法官助理,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專業人員,或調派各級法院或行政法院其他司法人員或借調其他機關適當人員充任,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程序之進行、爭點之整理、資料之蒐集、分析等事項。具專業證照執業資格者,經聘用充任法官助理期間,計入其專業執業年資。法官助理之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等相關事項,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