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ihonsuk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三十六條市政公共用水之水費,按普通用水水價減收百分之五十。市政公共用水之範圍如下: 一、公共環境清潔用水:包括公廁、洗街、灑水、防疫及其他有關公共環境清潔所使用者。 二、公園綠地用水:包括綠地、行道樹、水池及其他有關公園綠地所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