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午言(已上普考)】評論
第 47 條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第 47 條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前項場所。第一項場所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第一項之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二百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相關罰則】第2項、第3項~§95;第2項~§102﹝1﹞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2﹞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前項場所。﹝3﹞第一項場所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4﹞第一項之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二百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