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 雇主因故未能於外籍看護工入國後3 個工作日內安排健康檢查者, 最多得延長於幾日內補行辦理?
(A).3 日
(B).5 日
(C).7 日
(D).1 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6038
統計:A(60),B(2),C(26),D(4),E(0)

用户評論

【用戶】Snufkin. J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辦法第5條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因故未能依限安排健康檢查者,得於延長三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因故 未能依限安排健康檢查者,得於延長三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因故未能依限安排健康檢查者,得於延長三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因故 未能依限安排健康檢查者,得於延長三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

【用戶】Snufkin. J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辦法第5條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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