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4.「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投資型保險契約所提供連結之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破產時,保險人應基於何人之利益向該機構積極追償A.要保人B.受益人C.保險人D.被保險人
(A)AC
(B)BD
(C)AB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保險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負責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之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執行專設帳簿投資管理業務,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為專設帳簿保戶以外之人或自己從事投資相關之交易活動,或洩漏消息予他人。投資型保險契約所提供連結之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破產時,保險人應基於要保人、受益人之利益向該機構積極追償。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保險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負責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之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執行專設帳簿投資管理業務,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為專設帳簿保戶以外之人或自己從事投資相關之交易活動,或洩漏消息予他人。投資型保險契約所提供連結之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破產時,保險人應基於要保人、受益人之利益向該機構積極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