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施行之監護宣告的聲請權人有何?輔助宣告之法定要件為何?法院對於監護宣告之聲請,是否可為輔助之宣告?(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646
統計:A(204),B(127),C(1360),D(350),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覆議制度

用户評論

【用戶】Alexis Kuo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覆議制度原是總統制設計下的產物,它類似於美國總統的「否決權」,其目的是為了解決行政-立法僵持的問題,因此,總統只要能掌握國會三分之一的席次,即可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讓總統的意志能夠貫徹。覆議制度為總統制所特有,旨在賦予總統制衡國會之立法權,防止立法部門以二分之一多數專斷或草率立法,強迫總統執行其所反對之法律。蓋以總統亦為多數選民支持所產生,也有代表多數民意的實質意涵,總統所代表的多數民意與國會二分之一多數民意同具代表民意的性質。當兩種「多數民意」矛盾衝突時,需要一種解決的機制。美國總統制的方法,是總統若不贊成國會通過的政策法案,得退回覆議,但若國會再以三分之二多數維持原案,則原案即成法律,總統必須接受,否則原案打消。亦即總統得以國會「三分之一加一」議員的支持,否決國會多數之決議,以維持總統主導政府施政之地位。此乃總統得以國會少數之支持,有效牽制國會多數的重要權力,亦為化解行政與立法部門僵局的主要機制。

【用戶】Wendy Chi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內閣制:倒閣總統制:覆議

【用戶】Jie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內閣制: 報告質詢、副署、不信任案、內閣閣員得兼任國會議員。總統制: 憲法前言、覆議、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有關覆議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覆議係對於立法院議決之法律案、預算案及條約案提出 (B)覆議之提出須經總統之核可 (C)立法院對於覆議案逾期未議決時,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D)對於覆議案立法院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公職◆憲法- 100 年 - 原住民族 四等 #6010答案:C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