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土地法第25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如欲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爲超過十年 期間之租賃,需經何機關核准?
(A)國防部
(B)財政部
(C)行政院
(D)總統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8882
統計:A(0),B(15),C(297),D(1),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25條(地方政府處分或出租公有土地之權限)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