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民 98)第五條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之就學減免,至多
(A)4 年
(B)3 年
(C)2 年
(D)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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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bettylee】評論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民 98)第 5 條身心障礙學生同一科目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就學費用減免,以一次為限;延長修業年限之就學費用減免,至多四年。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大學及專科學校各類在職專班者,比照各該學校日間部應繳就學費用減免之。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者,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民105)第 5 條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包括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及延長修業年限。前項就學費用之減免,同一科目重修、補修者,以一次為限。身心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