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現行警察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警察分局分局長(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核准實施之警察職權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A)集會遊行申請許可之准駁
(B)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拘留之案件
(C)警察職權行使法關於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設置之指定
(D)刑事案件之移送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1996
統計:A(5),B(406),C(4),D(56),E(0)

用户評論

石勒】評論

釋字251號指出警察官署裁決之拘留,係關係人民行動自由權之處罰,應迅改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之。 簡單說凡是涉及自由罰均須由法院裁決

hochue.su】評論

請問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只有警政署長、警察局長、警察總隊總隊長有刑案移送權。此題分局長有刑案移送權的法源依據是在哪?

Jun Zheng Wan】評論

移送書蓋的是分局長的大印,分局長當然有移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