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有關司法警察甲欲調查某殺人案而通知目擊證人乙到場接受詢問,下列論述何者錯誤?(A)甲得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乙到場詢問(B)甲應命證人乙具結(C)乙享有拒絕證言權(D)證人乙與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 1
【評論內容】題目未明確表示證人乙的拒絕證言權是身分關係?不自證己罪還是業務關係?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者為內政部公告查禁之刀械?(A) 十字弓 (B) 手杖刀 (C) 開山刀 (D) 藍波刀
【評論內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所稱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二、查中華民國90年11月20日內政部臺(90)內警字第9081482號函,公告查禁的刀械有:各類型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十字弓等五種刀械。題目強調的是內政部公告查禁的刀械。
【評論主題】12 有關司法警察甲欲調查某殺人案而通知目擊證人乙到場接受詢問,下列論述何者錯誤?(A)甲得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乙到場詢問(B)甲應命證人乙具結(C)乙享有拒絕證言權(D)證人乙與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 1
【評論內容】題目未明確表示證人乙的拒絕證言權是身分關係?不自證己罪還是業務關係?
【評論主題】6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所犯為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者②無一定居所者 ③無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之虞者 ④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A)①③ (B)②④ (C
【評論內容】刑訴法76條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者為內政部公告查禁之刀械?(A) 十字弓 (B) 手杖刀 (C) 開山刀 (D) 藍波刀
【評論內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所稱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二、查中華民國90年11月20日內政部臺(90)內警字第9081482號函,公告查禁的刀械有:各類型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十字弓等五種刀械。題目強調的是內政部公告查禁的刀械。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不屬於「警察到達時間理論」(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簡稱 TAP)之主要內涵?(A) TAP 是從犯罪發生的時間一直到警方逮捕犯罪人之時間為止 (B)警察愈早
【評論內容】請問C,警察反應時間愈短,歹徒侵入時間愈長?這不是有衝突嗎?
【評論主題】11 根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規定,實施家戶訪查,若以座談會方式實施者,應將訪查時間及地點,最遲於訪查日之幾日前,以書面通知受訪查對象? (A)3 日 (B)5 日 (C)7 日 (D)10 日
【評論內容】
此題已經修改了,日訪察日三日前!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種行業,非屬查贓之主要查察對象?(A)當舖業、保全業、徵信業 (B)委託寄售業、金飾珠寶業(C)汽、機車修配或保管業 (D)中古車輛買賣業、舊貨業
【評論內容】選項(A)當舖業也是查贓重點,只有保全業和徵信業不是。
【評論主題】10 下列關於告訴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被害人未成年,無完全之行為能力,仍得獨立告訴(B)被害人已死亡,得由其配偶提起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意思相反(C)告訴權人得捨棄告訴權(D)撤
【評論內容】被害人沒死時,配偶、法代可以獨立告訴;被害人死亡配偶卻不能與被害人明示意思相反.....這什麼道理啊?
【評論主題】19.某網路休閒服務(網咖)業之服務員甲執行業務時,縱容少年深夜聚集其內,而未即時報告警察機關。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應處罰下列何人?(A)服務員甲 (B)負責人(C)少年 (D)併罰營業負責人及
【評論內容】第77條處罰主體有二,負責人或管理人。員工應該可以認為是管理人,故應該處罰員工才對。另依前輩所述,網咖並非特種工商行業所以不會併罰負責人。
【評論主題】1 警察偵辦槍擊殺人案件,認為特定人犯涉嫌重大,警察獲得情資掌握人犯所在,有關攻堅行動進行緊急逮捕過程,下列敘述何者該當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之急迫情況?(A)重大犯罪危害社會秩序嚴重 (B)
【評論內容】考選部有更正答案是B或C均給分。
【評論主題】14 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規定,下列有關跟蹤之敘述,何者錯誤?(A)被跟蹤對象在行進間突然反身回頭走時,執行人員應若無其事的保持自然行走狀態(B)被跟蹤對象進入建築物,經由另一出口溜走,誤導並發覺被跟蹤
【評論內容】(C)執行人員應保持鎮靜,並準備若干合理說詞及動作,以資應變。
【評論主題】23 依現行警察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警察分局分局長(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核准實施之警察職權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A)集會遊行申請許可之准駁(B)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拘留之案件(C)警察職權行使法關於公共
【評論內容】請問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只有警政署長、警察局長、警察總隊總隊長有刑案移送權。此題分局長有刑案移送權的法源依據是在哪?
【評論主題】34.實施巡邏攔檢勤務於盤查機車時,下列何者正確?(A) 實施攔檢前,應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並將車型、車號、車行方向一併回報(B) 應引導受檢車輛停放於警車之後方適當反應距離處,並將車鑰匙一併取下(C
【評論內容】B警車在後,C不離開機車座位,D開保險,E先上銬後搜身
【評論主題】282.警械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人所謂其他人使指: (A)歹徒及共犯 (B)其他職務之警察人員 (C)路人第三人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當然包括其他警職人員、路人至於適用對象依照警械比例原則 如果射擊歹徒車子就能達到逮捕的目的,當然也不能朝人射擊啊!
【評論主題】102.因檢舉而破獲違反本條例之案件,應給予檢舉人獎金,其獎金給予辦法 由何機關定之? (A)內政部 (B)警政署 (C)行政院 (D)警察局
【評論內容】獎金辦法由行政院訂定,預算警政署編列
【評論主題】一、環境水體之採樣與分析必須依循規範,否則水樣之檢測數據將不足以採信,請問:(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⑴那類水質檢驗項目必須以塑膠容器來裝填水樣?
【評論內容】
於符合上開解釋意旨範圍內,予以適用,始無悖於維護人權之憲法意旨。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旨,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警察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通盤檢討訂定,併此指明。
B選項,大法官並沒有說該法條違憲吧,只是說是通盤檢討訂
【評論主題】21.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憲法條文及內容並無限制,如何規定都可以(B)只要憲法制定權者四分之三同意,即可廢除言論思想自由之保障(C)制定憲法的權力,也應受到自然法及憲法基本原理的拘束(D)制定憲法
【評論內容】制定憲法應該屬於政治力的範疇吧!怎麼會受憲法基本原理規範呢ˉ?
【評論主題】39.下列關於司法院之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本身具有法院之性質,掌理審判事宜(B)司法院置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均須具有法官身份(C)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不具有法官身份(D)行政法院採三級二審制
【評論內容】釋字530: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惟依現行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於司法院之下,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是司法院除審理上開事項之大法官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以副憲政體制。 意思是司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