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宸】評論
甲將 A 畫以 100 萬元賣給乙→1個債權行為雙方當場一手交錢,一手交貨→2個物權行為(2個事實行為)1個債權+2個物權→3個法律行為
【Vita】評論
106年的考題真的很新潮,第一次出現這種
【eason821212】評論
請問... 如果是A對B有5萬元之債權若A將對B之債權賣給CA與C完成買賣債權,C也交付金錢,A將債權讓與 (1個債權行為+1個物權行為+1個準物權行為) 那這樣的話會有幾個事實行為呢?準物權行為算是事實行為嗎? 謝謝!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法學大意 程怡編著 志光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