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力戰勝抑制力】評論
(A)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納稅人五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萬。但有下列情形不得扣除:經減除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所所得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依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C)購屋借款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30萬,但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身報儲蓄之投資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1 屋為限。D)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
【monkey7342】評論
第 17 條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