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而死亡時,其遺產稅的免稅額為多少元?
(A) 1,000 萬元
(B) 1,200 萬元
(C) 1,800 萬元
(D) 2,4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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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onkey7342】評論

第 18 條

鄭志賢】評論

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死亡,於111年1月1日起為2,666萬元

Si Ting Liau】評論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自111年1月1日起為1,333萬元(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1,200萬元),如果他的身分是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死亡,可以加倍扣除,申報時要檢附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8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財政部110年11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4670210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