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許雅玲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特徵:1.虛位元首(三要點:1.元首任命首相,均無選擇之自由,完全取決於議會。2.內閣總辭或提解散議會,元首不得拒絕。3.元首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有首相之副署,對議會通過的法律亦不應拒絕。)2.內閣的形成(1.首相須為多數黨的領袖,閣員亦是多數黨黨員2.議會有不信任投票權,即下議院要求內閣總辭之意。3.內閣有解散議會權,即使下議院全體議員喪失資格之行為。)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http://www.csghs.tp.edu.tw/~cit/Database/civil/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