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Rita hasn’t _________________ (begin) to prepare the test yet.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1261
統計:A(805),B(3132),C(1982),D(727),E(0)

用户評論

Boyce Shen】評論

A選項:公司法第13條第一項前段,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D選項:公司法第16條,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搖尾巴高手】評論

公司不得借錢給股東。公司除有章程規定外不得為保證人。公司不得為別間公司之股東。

simonlinhhh】評論

(A)公司[不]得為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B)若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公司得貸與資金(C)若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長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公司得貸與資金→短期(D)公司章程若無禁止規定,公司原則上[不]得為保證人

】評論

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