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6條 (訓練之實施及時機)公務人員專業訓練及一般管理訓練得按官職等、業務需要或工作性質分階段實施。各機關學校業務變動或組織調整時,為使現職人員取得新任工作之專長,得由各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