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聖哲】評論
"校規"法理
【Lancy Chang】評論
傳統權威,人格權威,法理權威by韋伯其中韋伯認為"法理權威"是科層體制的基礎
【fairy45121】評論
韋伯在《經濟與社會》(1922)一書中,區分出正當權威的三種純粹類型:一、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相信傳統的尊嚴,它的合法性是從過去承傳下來的,其最常見的理由就是一直都是這樣。這種權威具有神聖的品質,並根據傳統的習俗和做法推選出統治者,如國王、教宗。二、魅力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感召權威、又稱「卡里馬斯式權威」)建立在一個非凡領袖或個人的崇拜上,並且由這個人制定的法則而統治,而對其神聖、英雄或出類拔萃之非凡特質,以及彰顯出的行為模式之遵從,如先知、軍閥。三、法理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法律-理性權威)一個組織的或政權的權威很大程度是與法制上的理性、合法性和科層制度連繫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