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間跨域合作機制之建構與推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制度法提供跨域合作之法制基礎
(B)資源與資訊共享被認為是跨域合作關係之核心議題
(C)地方自治團體在地位對等之前提下合作
(D)現有法制未提供地方自治團體跨域合作誘因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Simpson】評論
(D) 現有法制未提供地方自治團體跨域合作誘因--->有提供地方制度法第 24-1 條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提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第一項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其他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