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不動產:分土地及定著物(要件:獨立性、繼續性、固定性、經濟性。)(例如:J93輕便軌道、63年第六次民庭決議屋頂未完工之房屋、紀念碑、燈塔、天橋、房屋、地下街店面)動產:不屬於定著物的「物」,例如:工寮、組合屋、樣品屋、電話亭、廣告招牌、雙十節牌坊、帳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