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之意旨,有關預算案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預算案為措施性法律,行政院不得拒絕執行
(B)未涉及重要政策變更之預算執行,行政院仍不得拒絕執行
(C)維持法定機關運作之法定預算,行政院不得拒絕執行
(D)涉及重要政策變更之預算執行,行政院得彈性執行預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6856
統計:A(575),B(173),C(2031),D(3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預算案之執行

用户評論

【用戶】Lin Pj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其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本院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曾引學術名詞稱之為措施性法律。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況而定。諸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經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所許;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至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