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4.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B)6 萬元以上 30萬元以下
(C)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D)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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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ocelyn Wang】評論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18 條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拒絕指派協商代表或未通知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推選勞方代表。三、違反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拒絕就業服務人員進駐。四、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在協商期間任意將經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