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設計說明:請於試卷上以鉛筆,徒手或以繪圖工具、儀器等,設計並繪製木竹材料組合之「板凳」一張(含造形、美感、結構與基本功能),其大小尺寸以考選部提供之木竹材料規格作為設計依據。設計表現方式可用三視圖、立體圖、零件圖、透視圖等方式呈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0622
統計:A(118),B(706),C(86),D(8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稚教育法

用户評論

【用戶】阿部6653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幼稚教育法公發布日:民國 70 年 11 月 06 日廢止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 )第 1 條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依據「幼稚教育法」,下列何者不是實施幼稚教育之目標?(A)充實兒童生活經驗(B)增進兒童倫理觀念(C)培養兒童合群習性(D)發展兒童多元潛能修改成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下列何者不是實施幼稚教育之目標?(A)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B)確立照顧方針(C)健全教育及照顧體系(D)發展兒童多元潛能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1 條 幼兒園教保服務之實施,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以達成下列目標:一、維護幼兒身心健康。二、養成幼兒良好習慣。三、豐富幼兒生活經驗。四、增進幼兒倫理觀念。五、培養幼兒合群習性。六、拓展幼兒美感經驗。七、發展幼兒創意思維。八、建構幼兒文化認同。九、啟發幼兒關懷環境。ABCD選項皆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