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之組織設置層級,下列何者正確?
(A)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一層級為限
(B)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一層級為限
(C)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
(D)鄉(鎮、市)公所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3134
統計:A(14),B(14),C(351),D(23),E(0)

用户評論

ary202020】評論

地方行政機關依下列規定,分層級設機關:一、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處、委員會:一級機關用之。處限於輔助兼具業務性質之機  關用之。  (二)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二、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  (一)局:一級機關用之。  (二)隊、所:二級機關用之。三、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  稱為隊、所、館。前項所稱委員會,以協調統合業務或處理特定事務,並採合議制方式運作者為限。第一項所屬機關之名稱,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一項所屬機關,因性質特殊者,得依其性質另定名稱。但不得與不同層級之機關名稱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