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Yu Lo】評論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因此"經費"部屬之。
【Jiarong】評論
人文(人口、文化環境) 社交(社區、交通)孝行(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
【Tiffany Wu】評論
國民教育法第4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璄行政區域學校分布來劃分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