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現年 19 歲,因為購買名牌皮包之需,在未徵得其父母之同意下,擅自向乙借款新臺幣 5 萬元,乙並已將新臺幣 5 萬元交付予甲。乙與甲同時約定,甲須提供一動產設定動產質權,以擔保該借款債權。因甲名下並無任何有價值之動產,所以甲商請其業已成年之兄丙,將其所擁有之機車設定動產質權予乙,因設定質權之故,丙同時已將機車交付予乙。不料,稍後甲之父母得知此一訊息後,拒絕承認甲與乙間之借款契約及其附屬之約定。至於甲與其兄丙間以機車供作擔保之約定,則於甲成年後自行承認之。試問,此時甲與乙;乙與丙;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7215
統計:A(74),B(1854),C(19),D(6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558號解釋

用户評論

【用戶】林岳龍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沒有許可就要罰錢 出國是居住遷徙之自由已經受限了還要被處以刑法(太嚴重所以違反比例原則

【用戶】林岳龍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沒有許可就要罰錢 出國是居住遷徙之自由已經受限了還要被處以刑法(太嚴重所以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