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7高普雙榜)】評論
公務員職務上完成的著作若屬於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的範圍,如:憲法、法律、命令、公文或相關的翻譯或編輯物、依法令舉行考試的試題等,根本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並不存在「著作權」,自無庸探討著作權歸屬的問題,當然,政府機關或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如果公務員職務上完成的著作,並不是著作權法第9條所定不受保護的客體時,仍然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這時候,著作權是屬於公務員個人,還是屬於政府機關,就要看契約及法律的規定。公務員在著作權法的規定上,和一般受雇於企業、團體的員工一樣,如果是屬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而又未與任職的機關簽署著作權歸屬的約定時,則以該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公務員為著作人,但由任職的機關(即中央或...
【小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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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評論
著作權法15 16條之但書,並且禁止歪曲、割裂那條沒有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