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會入榜】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59 條 村(里)長選舉,...
【考民政,榜單有我,加油中】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59條村(里)長之職掌及選舉★...
【YULE201904】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59條
【狐獴吃芒果】評論
村里長村(里)置村(里)長一人,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村(里)長選舉,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無人申請登記時,得村(里)長候選人資由鄉鎮市區公所就該村(里)具格之村(里)民遴聘之,其任期以本屆任期為限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就職村里民大會村(里)得召集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