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42 條規定,對於現行違反本法之行為人,警察人員得即時制止其行為,並得逕行通知到場;其不服通知者,得強制其到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違反本法之行為人正有攻擊、毀損行為時,警察役役男得使用警棍即時制止其行為
(B)警察人員已確悉其姓名、住所或居所而無逃亡之虞者,即得不強制其到場
(C)經依本條通知到場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者,應報請檢察官簽發拘提,以強制其到場
(D)經合法通知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警察人員可逕依本法裁處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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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 經依本條通知到場而無正當理由拒不...

【用戶】寧靜致遠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違反社維法之人稱為「違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