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ey】評論
我國推行地方自治乃因孫文主張 (當時中國地大.種族多...各種因素, 適合因地制宜),孫文認為地方自治最佳的單位是 "縣" , 故憲法保障縣的層級,至於地方制度法 規定的 "鄉鎮市" , 乃是現實面的考量, 政府的統治權無法到達對岸, 政府可以管到較低層級,故綜上所述, 我國地方自治的單位, 原則採 "縣" , 例外採 "鄉鎮市", 除非題目指明 地方制度法, 不然依原則回答.
【~QQ要上榜~】評論
考民政的一般都會直接想到鄉鎮市啊 < ( 有考地方自治 )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縣市政府不是機關嗎?
【貢丸(已上榜)】評論
4f講錯了有提到地制法 才是選c麻煩確認一下參考書或是其他老師詳解在來幫大家回答不要讓大家誤解善於回答是不錯但請謹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