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有關專屬告訴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第 230 條之血親為性交罪,被告之配偶為專屬告訴人
(B)刑法第 239 條之通姦罪,僅配偶得告訴
(C)刑法第 312 條之侮辱誹謗死者罪,已死者之家屬不得告訴
(D)刑法第 240 條第 2 項之和誘罪,被告之尊親屬不得告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97
統計:A(7),B(8),C(46),D(5),E(0)

用户評論

【用戶】Alliso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訴234,污辱毀謗死者罪,已死者之配偶、 直系血親、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為專屬告訴人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32 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n第 233 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第 234 條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n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n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n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n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