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依相關法規彼此提供氣象、水文、車籍、船籍資料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交通部協調聯繫辦法 第 4 條1.海巡機關與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構)間,得依任務需要建立協商機制,並依相關法規,請求提供氣象、水文、車籍、船籍及其他資料與通信資源,俾利任務遂行。2.海巡機關與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構),應設置相對通報窗口,並密切保持聯繫,遇有緊急或重大狀況時,應即時相互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