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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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世界人權宣言》(英語: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縮寫作UDHR)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聯合國大會第217號決議,A/RES/217),共有30條。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完整文件由聯合國出版在其網站上。人權是普世價值,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確列出各項基本人權,成為人權發展的重要基礎,其後所訂定的人權法案、人權條約,與許多國家的憲法及其國內的法律制度,都採納了此宣言所宣示的原則。《世界人權宣言》至今持續仍對人權的維護與保障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