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有關公文程式種(分)類及其用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依「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之規定,公文類別包括「令、呈、咨、函、公告及其他公文」
(B) 業務幕僚就職掌事項,對機關首長有所陳述、請示時,使用「簽」
(C)答復人民申請案件不分案情類別及重要屬性均應使用「書函」
(D)公文文字使用應符合「簡、淺、明、確」要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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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Nan.Fighti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公文程式條例 第2條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