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沛晴】評論
為什麼不是教唆犯,好心人解答一下:)
【鄭俊廷】評論
父親甲把無責任能力人9 歲之兒子乙當成"工具"主要是「有支配力」(間接正犯)和「影響力」(教唆犯)的差別參考:http://www.wretch.cc/blog/sleepylaw/1837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