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係屬於間接強制之方法?
(A)扣留不動產
(B)註銷證照
(C)怠金
(D)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8232
統計:A(51),B(27),C(529),D(100),E(0)

用户評論

【用戶】寫了再說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8條:  口訣 :間接呆呆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用戶】骨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8條間接強制代履行、怠金。直接強制●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收繳、註銷證照。●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