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求其放大倍率。(7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7841
統計:A(36),B(402),C(5340),D(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混合、混同、抵銷、提存

用户評論

【用戶】Dada Shi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混合-指二個以上之物的混合,而混合後已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者。ex:把鹽巴加到水中溶解混同-指債權與債務同時歸於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之事實。ex:甲欠乙10萬,後來乙死亡,甲為乙的唯一繼承人,繼承了乙的債權,此時甲同時為債權人又是債務人,故債之關係消滅抵銷-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得以其債務和他方的債務,互相抵銷。ex:如題提存-常被用在債權人受領遲延的情形。ex:乙(債務人)欠甲(債權人)一筆錢,乙將此筆要給甲的錢,寄託在提存所,一經提存(甲去領了那筆錢),就發生清償效力

【用戶】南霸天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抵銷:甲向銀行辦理房貸未還,銀行直接把甲在銀行內的所有存款"抵銷"拿來還貸款.

【用戶】ja80049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抵消

【用戶】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334條(抵銷之要件)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